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7号 建议的回复意见
索引号 : K26422872/2021-1283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分局
名       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7号 建议的回复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6-17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市政府办转来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837号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富水湖水环境质量现状
富水湖原名富水水库,国家水利风景区,位于通山县境内,是湖北省著名的湖泊、湿地和大型水利工程。湖面面积80平方公里,库容17.6亿立方米,湖泊直线长度50公里,湖岸线180公里,湖面最宽处4000米,最窄处仅50米,最大水深35米。
根据通山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至今地表水监测数据显示,富水河(管家、礼湖、大坝三个点位)水质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二、富水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
1、强力组织领导,确保富水湖拆围工作如期完成。通山县富水湖网箱围汊拆除涉及5个库区乡镇,渔户1024户,网箱43351口(其中,竹制网箱36438口,钢制网箱6913口),覆盖水域面积2155000平方米,围汊169处。县政府高度重视富水湖网箱养殖污染问题,印发了《通山县富水水库网箱围汊养殖取缔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6]59号)文件,统筹奖补6857.8万元资金。通过目标管理、过程监督、现场督查、社会公开、新闻曝光、专项整改等多种举措,形成了强有力的拆除工作氛围,于2017年12月底完成了全部拆网任务。
2、有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初见成效。为推进畜禽养殖行业规范有序发展,通山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年出栏肉猪100-500头养猪场进行全面摸排,根据摸排情况进行分类整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对位于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依法依程序实施关闭或搬迁;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违规项目,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现场检查畜禽养殖场(小区)120家(其中规模养殖场83家),下达环境监察意见书16份,责令中畈养猪场等6家养殖场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现已补办完成环评手续;责令黄沙铺镇阮英华等7家养殖场完善粪污治理设施,粪污实行综合利用;刘显耀养殖合作社等3家养殖场处于停止养殖状态。
3、加强项目谋划,确保治理资金保障到位。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分局委托省环科编制了《通山县富水水库环湖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争取了中央环保水污染防治1000万元,准备对富水水库慈口乡社区居委会至卫生院段、黄家山段沿湖湖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大畈镇鹿眠塘村、官塘村等9个水库周边村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今年9月份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建立联防联动机制。组织公安、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富水湖重点区域、敏感水域加强执法监管,实施24小时不间断设点设卡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涉富水湖违法犯罪活动。
2、进一步争取项目资金,助推富水湖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人库指南(2020)》文件要求,积极谋划富水湖流域生态环保项目,进一步争取2020年第二批中央环保项目资金,为富水湖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供经费保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