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来源:通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6-05-12 字体:【

机构名称:通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机构地址:通山县迎宾大道经济开发区五楼

机构电话:0715-236202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负责人姓名:徐良路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一)参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制订以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监测和分析,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调节和反映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企业与财政、金融部门之间关于生产经营、重大技改项目等的资金衔接与协调,负责掌握、分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金运行情况,指导企业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监督检查企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工业重点行业的发展措施。

(四)负责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协调中小企业与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关系;组织指导中小企业的职能培训,推进中小企业的科技进步,为中小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服务。

(五)落实中小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总结推广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的经验,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

(六)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七)参与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协调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订相关的支持政策。负责推进工业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推进信息产业发展。

(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技进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科技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十一)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县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计划;统筹管理科技发展计划。

(十二)研究提出推进我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和乡(镇)科技制度改革工作;审批民办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民营科技工作。

(十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监督管理科技经费的使用。

(十四)组织提出全县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指导、规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定工作,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科技计划项目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

(十六)管理全县对外科技进步合作与交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报批工作。

(十七)管理全县科技信息、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统计、科技保密工作,规范和指导全县技术市场交易,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八)组织协调全县科技人才培养规划和专业队伍的培训工作。

(十九)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和乡(镇)科技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兴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治法治、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公车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变动、工资调整、公务员招录、年度考核、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财务核算、公务报销、预算、决算、内部控制,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绩效考评、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管理人事档案,负责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运行股。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负责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诀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指导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工作;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企业入规申报工作,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拟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负责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工作。

(四)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股。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建议,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负责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指导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负责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

(五)高新技术发展与资源配置股(信息化发展股)。制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承担区域科技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查申报工作;承担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审查申报工作;制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高新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招商和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县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做好科研机构、涉及军用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人才及科技投入的调查统计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国家和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承担信息化推进工作,引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共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企业开展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申报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

(六)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股(科技成果与对外科技合作股)。制订科技促进农村与农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全县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组织农业创新创业平台审查申报。制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制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制订全县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制订在通山县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科技创新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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