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来源: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3-26 字体:【

机构名称: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机构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73号

机构电话:0715-236377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负责人姓名:张丹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及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数据、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数化通山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能转变、数据、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及县委工作安排。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数字通山、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协调推动数化通山行动计划,推动经济、社会、政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三)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全县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

(四)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以云、网、数、算等为基础,以公共数字底座为核心,搭建城市数字孪生操作系统,构建数化通山基础体系。  

(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构建数化通山资源体系。

(六)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

(七)统筹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构建普惠便捷数字社会。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数字化,统筹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推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负责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府履职效能。审核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

(九)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推进优化政务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促进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相结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及“互联网+监管”,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 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定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分派、指导协调、督办工作。

(十三)牵头负责“高效办成一件事”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为重点,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驱动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十六)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

1.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统筹政务数据安全,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具体统筹全县政务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管理政务信息化项目。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网络安全、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和网络数据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拟订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负责“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负责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将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列入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范围;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

4.与县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系统建设和监管数据的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行政执法数据标准化宣传贯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跨部门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5.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及“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协调、督办、考核和参与检查工作,加强系统建设和监管工作,指导跨部门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6.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数据要素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指导工业领域大数据开发利用;具体负责数字产业化发展、工业数字化转型。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档案、宣传报道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后勤管理、综合治理、内部审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老干部、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股。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负责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指导和督办。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事项清单管理,促进提升监管效能。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对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监督与考评。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规范运行管理。承担全县政务公开指导、监督与考评。

(三)政务公开管理股。承担全县政务公开指导、监督与考评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对接承办上级督查检查调研、迎检、考核协调及问题整改督办回复;开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抽查、年度绩效评估及问题整改指导;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监督;承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数字规划建设股(数字应用管理股)。统筹推进数字通山、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与建设,承担实施全县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统筹全县数字基础设施的总体布局和专项规划。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实施数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组织落实相关数字治理规则。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推进跨地区跨领域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集约利用。实施数字政府建设规划任务项目,协同推进数字政府体系建设。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推进数字机关建设,统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促进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完善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动全县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研究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负责落实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有关任务,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动、分配、治理等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统筹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制度, 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协助开展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二级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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