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对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索引号 : K26422872/2026-0782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卫生健康局
名       称: 2025年对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对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压实推进《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现将检查计划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集中式供水千人以上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二、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年检及持证)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巡查记录)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涉水产品)
5、水质消毒情况;(消毒设备运行记录及消毒剂用量)
6、水质自检情况。(九项日常规检测项目及合法的月、季、半年、年检的检测报告执行按集中式供水工作规范要求,标准GB--5749--2022标准)。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法,查处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消毒设施不正常运转、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上岗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水质不合格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供水并通报主管部门。
2、规范程序,依法行政: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3、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加强与水务、住建、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特别是对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和学校供水,形成监管合力。
4、强化宣传,社会共治:利用媒体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公示监督检查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通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