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2023年度全市灵活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公告

索引号 : K26422872/2022-1915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名       称: 关于暂缓2023年度全市灵活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由于全省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未出台,为稳妥有序做好2023核定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现就暂缓2023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原定于2022年7月1日开始的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暂缓一个月,于2022年8月1日正式启动。参保人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完成缴费,根据咸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欠缴一个月以上将有待遇等待期。

  2. 缓缴期间,连续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视同缴费,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3. 缓缴期限如有变动,将及时通过咸宁市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敬请关注。全市医保和税务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市医保局:0715-8235909

咸安区医保局:0715-8285898

嘉鱼县医保局:0715-6358332

赤壁市医保局:0715-5332792

通城县医保局:0715-4335138

崇阳县医保局:0715-3338867

通山县医保局:0715-2363997

税务部门统一咨询电话:12366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9日


  • |
  • |
./t20220701_2696956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