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事项指南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3877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单位: 通山县人社局

名       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事项指南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事项指南

对象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我县创业人员)(在职、在册企事业工作人员除外),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审核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在行政服务大厅45号窗口进行就业登记(申请人和所带动的就业人员都需要办理就业登记)

办理流程:

服务窗口线下办:

①.申请资料发放:申请人到就业服务窗口或经办银行咨询并领取《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知悉所需提交资料。

②.就业登记:申请人到通山县行政服务大厅45号窗口办理就业登记(带动就业人员)。

③.受理:申请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④.审核:创业指导中心进行资质审核,在社保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签批移交银行发放贷款,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⑤.存档。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式):通山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工作人员告知

咨询电话:0715-288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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