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3924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通山县教育局
名       称: 全县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全县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校园安委会决定开展全县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和谐稳定。
二、开展范围
全县各类学校(园)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三、排查重点
(一)责任体系。①是否压实主体责任;②是否建立从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到各科室、部门、每名教职工的责任体系目录;③是否细化任务分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园))
(二)校园安防。①是否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落实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值班巡查是否规范到位;②是否及时开展校内教职工及临聘人员背景核查;③学校专职保安配备是否到位,履职意识和能力是否胜任;④对学校保安是否及时履行审核、培训、发证、考核等管理;⑤是否按规定将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纳入属地公安机关接警中心和监控平台,接警响应及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园))
(三)学生人身安全。①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校园欺凌,并及时开展危害学生安全的危险物品排查;②是否开设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教育;③是否按要求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④是否及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并及时采取措施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疏导。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园))
(四)校舍安全。①排查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和围墙、挡土墙;②排查出的险情校舍是否已由专业部门鉴定,有无鉴定的危房校舍,其中有无D级危房校舍;③对险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险措施;④校内在建工程施工场地是否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有效与教学区隔离;⑤校内外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校内外用电线路是否规范;⑥学校周边泄洪沟、高压线及其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园))
(五)消防安全。①消防设施设备设置、配备、状态和运行管理是否正常,特别是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识、应急照明灯是否能正常使用;②消防日常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有无违章使用情况;③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安全紧急疏散演练。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园))
(六)道路交通安全。①学校和幼儿园是否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②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等设置不合理,维护不及时;③公路沿线学校是否在路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上下学高峰时期校门口是否设置护学岗;④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责任体系是否完善;⑤对校车服务提供者监管是否到位,校车线路、停靠点的设置是否科学,校车安检维护是否及时、超载超速、违规驾驶,对驾驶员、随车照管员、乘车学生教育管理是否到位,安全风险预警是否及时,学生上下车交接手续是否规范。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校车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园))
(七)卫生食品安全。①学校食堂有无储存和使用过期、霉变、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②有无“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③师生饮水安全是否定期检查;④食堂操作间的硬件设施、环境卫生、食品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应急体系建设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是否正常;⑤对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异常状况等信息是否排查建档;⑥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和处置工作机制是否完善;⑦学校卫生室、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是否到位。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园))
(八)防溺水安全。①是否全面开展了防溺水专题教育;②是否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所在区域内的河流、水库、池(坑)塘进行了全面排查;③是否有对重点危险水域采取安全管理措施;④是否建立了家校安全联系和共同教育机制。⑤是否落实“六个一”“六不”“四知道”。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园))
(九)校园周边安全。①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有流动摊点;②是否有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及出版物销售;③是否有黑网吧;④是否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重点人群开展仔细摸排。⑤是否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⑥是否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校园周边不良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
四、方法步骤
全县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23年5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自查阶段(5月15日—6月30日)。制定各中心学校、各学校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检查学校(园)在安全稳定方面存在的漏洞短板和隐患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按校(园)建立问题清单表。
第二阶段:整改治理阶段(7月1日—10月15日)。落实责任,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实行逐一整改销号制度。按照查改并举、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立行立改;对情况较为复杂、相对不易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包保人员,限时逐步整改到位;问题特别突出的,要加强研判分析,及时请示汇报,强化协调联动,统筹推进问题解决,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治理到位。
第三阶段:督查销号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各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负责本乡镇学校、本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销号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巩固提高排查整改成果。县校园专委会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县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园)要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开展全县校园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杜绝“走过场”、 搞形式主义。切实做到落实落细落地,形成闭环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园)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狠抓落实。要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局面,落实学校安全政策法规要求,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切实改善校园安全保障条件。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园)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强化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通山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