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通山县环境质量公报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0488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分局
名       称: 2022年通山县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通山县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通山县隆鼎丽都环境空气自动站共计监测有效天数361天。其中优142天,良175天,空气优良率87.8%,较2022年(96.2%)同比下降8.4%。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细颗粒物和臭氧。
2022年通山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地表水水质类别和断面(点位)功能类别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Ⅲ类标准要求。水质总体情况与去年持平。
2022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咸宁市“十四五”城市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的批复》(鄂环发[2022]16号)的要求,通山县声环境监测点位较去年有所改变,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数量从11个调整至20个;区域噪声监测点位数量从102个调整至117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数量从3个调整至7个。按2022年声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100%,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100%。
水 环 境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2年度,通山县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凤凰山水厂、四斗朱水库)为市控点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检测项目61项,一年开展一次全分析109项,水质监测数据表明,饮用水质断面水质 情况均达到Ⅲ类标准,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水质达标率10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2022年度,开展供水人口在一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通山县1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其中雨山水库为市控点位,其余10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黄沙铺镇万家垅水库大坝、黄沙铺镇源头村、大畈镇板桥村富水河、燕厦乡富水水库、洪港镇三源河、闯王镇宝石河、杨芳林乡寺口水库、厦铺镇厦铺河、九宫山镇沙垅村横石河、慈口乡慈口村富水水库)为县自设点位,监测频率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项目61项。2022年监测结果显示乡镇饮用水质断面水质情况均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地表水
2022年度,通山县7个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富水水库管家、富水水库花园大桥、富水水库大坝、富水水库礼河、石门塘水库、四斗朱水库、云中湖)中,水质全部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9个县自设地表水点位地表水监测断面,富水水库库心、梅田河(跨界断面)、厦铺河、洪港河上下游、横石河上下游、黄沙河上下游等,水质全部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环境空气
2022年通山县隆鼎丽都空气自动站共计监测有效天数361天。
其中优142天,良175天,2022年空气优良率为87.8%,较2022年(96.2%)同比下降8.4%。
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细颗粒物和臭氧。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6μg/ m3,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60μg/ m3。
二氧化氮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11μg/m3,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40μg/ m3。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43μg/ m3,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70μg/ m3。
可吸入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30μg/ m3,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5μg/ 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