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2026年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 排污权核定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索引号 : K26422872/2026-1158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名       称: 关于通山县2026年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 排污权核定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落实《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96号)和《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4〕3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十五五”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方案》(鄂环办〔2025〕4号)及《关于推进咸宁市排污权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委托技术单位对全县已取得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污权核定。根据核定流程,现将第一批企业排污权核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馈问题,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复核。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核定结果及相关台账资料上报市生态环境局,由市局按有关要求录入到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储备管理系统。

联 系 人:沈雨欣

联系电话:0715-2362776

通讯地址:通山县洋都大道78-5号

附表:通山县2026年排污权核定结果(第一批)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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