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通山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2756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融媒体中心

名       称: 2022年下半年通山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执法主体

执法类别

执法对象

执法决定

决定书

文号

决定日期

实施程序

地址

立案依据

救济渠道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湖北众洋钻业有限公司

罚款36万元

咸环通罚字〔2022〕13号

2022729

一般程序

通山县水晶工业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应当处罚。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通山县龙鑫保洁有限公司

罚款10万元

咸环通罚字〔2022〕17号

2022929

一般程序

通山县通羊镇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应当处罚。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湖北晶圆石英砂有限公司

罚款2.37万元

咸环通罚字〔2022〕18号

20221021

一般程序

通山县洪港镇杨林村13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当处罚。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通山腾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罚款2万元

咸环通罚字〔2022〕19号

2022112

一般程序

通山县九宫山镇横石村4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应当处罚。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通山县康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罚款2万元

咸环通罚字〔2022〕20号

20221114

一般程序

通山县燕厦乡马桥村水家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应当处罚。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通山园梦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罚款1.45万元

咸环通罚字〔2022〕21号

20221129

一般程序

通山县黄沙铺镇梅田村

违反《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应当处罚。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通山东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罚款2万元

咸环通罚字〔2022〕22号

20221128

一般程序

通山县通羊镇石航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应当处罚。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咸宁卧飞电子有限公司

罚款1.7369万元

咸环通罚字〔2022〕23号

20221128

一般程序

通山县科奥工业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当处罚。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咸宁市晨晖硅业有限公司

罚款2万元

咸环通罚字〔2022〕24号

20221128

一般程序

通山县闯王镇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应当处罚。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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