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1027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在我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精神学习领会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并专题研究部署法制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年来,我局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等会议精神。
二、法治建设总体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贯彻落实省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神,保障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健康有序运转,去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一是制定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建立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单位和股室负责人为委员的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对审查案件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及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执法需要,按照不定期的原则,及时对执法案件进行集体审议,确保案件执法主体适格,当事人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恰当,程序合法,自由裁量使用适当;三是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员制度。为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扎实推进我县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2022年我县建立了生态环境网格监管工作制度,形成了环境保护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二)实行“一案一卷”,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针对环评审批案件,我局全部按照司法部门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和网上留痕;针对行政处罚案件,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对每个行政处罚案件分别建立执法案卷,主要包含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调查报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案件材料。对每个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终结等一般环节和抽样调查、事先告知、听证等特别执法环节全部进行了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
(三)加强法制审核,推动执法合法规范。严格按照《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关于成立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要求,依程序、依职责,及时将行政执法案件报案审会进行审议,对案件材料是否完整,执法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相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执法文书是否完备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逐一制作案审记录存档。
(四)实时更新“双随机”数据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们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环境问题为抓手,以开展移动执法“双随机”抽查、排污许可后督查、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等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一批超标排污、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环保手续不完善等典型违法行为。
(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所有行政审批职责、行政执法情况、信访办理情况全部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服务大局,一优再优法制化营商发展环境。我们始终秉承人人是环境、人人有责任、人人是形象的工作理念,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行“店小二”服务,严格实行环境执法、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管理。推行环评审批减时限承诺和告知承诺制、“一网通办”“一站式”办理、包容审慎监管等服务,推进环评手续办理时限一压再压、办理费用一省再省、企业负担一减再减。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在法治学习上。一是还存在学习氛围不浓的问题,有少数工作人员只重业务学习,轻法制学习;二是还存在法制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就生态环境部门来说,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但实际中因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
(二)在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上。主要是对污染物排放复杂的项目难以做到“一次办成”。
四、明年的工作思路及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
(一)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创建。切实提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咸宁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
(二)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全面营造环保氛围,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环境执法行动及环境信息公开。壮大环保志愿队伍,招募志愿者协同合作,通过志愿者亲自体验和广泛宣传,提升环保宣教的公信力。
(三)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采取自学、专家讲课与微信平台等方式相结合,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点、反腐败警示专题教育等。
五、明年法治建设重点项目
一是我们将更加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继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作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
二是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能力。坚持把“法治惠民”主题贯穿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坚持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开展法治学习和考试活动;坚持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活动,对社区居民等进行普法宣传。
三是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强化环境监管。将大练兵活动充分融合到污染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当前执法工作中以日常监管为抓手,采取日常巡查与夜间不定时巡查制度,严格日常巡查监管,以专项行动为统领,从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专项行动。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创建公平竞争环境。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保手续不全、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创造企业公平发展、长远发展、绿色发展的新局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