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紧急使用分配方案的请示

索引号 : K26422872/2026-2247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关于2026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紧急使用分配方案的请示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2026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紧急使用

分配方案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了支持我县各乡镇今年防汛救灾及防台风工作,补助各乡镇防汛减灾资金上的短板,现将我局日前收到的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26]32号)紧急下达的省级水利救灾资金100万元进行分配使用。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南林桥镇10万、闯王镇10万、通羊镇8万、厦铺镇8万、九宫山镇8万、洪港镇8万、大畈镇8万、黄沙铺镇8万、大路乡8万、杨芳林乡8万、燕厦乡8万、慈口乡8万。

请以上各乡镇严格按照《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2号)规范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抓紧做好今年的安全度汛及水利救灾等相关工作。

妥否,请批示。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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