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26 字体:【

县十九届人大会议第029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黄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南林桥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认真研究,积极吸收采纳提案中的相关建议部署相关工作。

一、关于提案中的建议:规划先行,科学规划统筹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要求,我局于2021年11月全面启动了南林桥镇等12个乡镇和78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多个工作专班,编制单位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已到南林桥镇调查摸底,2021年12月底征询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分村两委、社会人士意见,现已形成初步编制成果,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统筹生态保护修复、农村(集镇)住房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等。待《通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报省厅通过审查实施后,结合我县总规将南林桥镇总规再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二、关于提案中的建议:资金短缺、加大财政投入。

乡村规划编制设计费用已纳入县级财政,无需乡镇承担。

三、关于提案中的建议:加强村庄日常管理。

为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市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咸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咸宁市城乡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咸宁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积极推广《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从优化规划设计、管控农房设计、规范农房审批、强化全程监管,统筹推进农房管控规范化、乡村风貌优化美化,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 |
  • |
./t20231226_3416733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