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通山 202505220003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2)通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25号 | 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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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 421224001017GB00042F00140104 | 通山县通羊镇柏树下一新机械厂南侧(兴林小区)14号楼605号 |
公告单位: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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