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1 字体:【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520003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5-236560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夏克斌

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继承)

通山县迎宾大道(丰和苑小区)A幢2单元201号

鄂(2021)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612号

夏茜

  登记机构: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
./t20250521_3988139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