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57)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1 字体:【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问题(市序号57)整改情况的公示

  

  我县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咸办发电〔2024〕45号),认领市序号57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通山县枣树下两个已关闭采石点,优化调整方案被搁置,两个采矿点仅采取临时性物理隔断措施,近百米高的陡峭山体生态修复工程被长时间停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整改目标

优化调整枣树下两个已关闭采石点生态修复方案,迅速开展生态修复,消除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1.按照市非煤办有关要求,迅速优化调整枣树下两个已关闭采石点生态修复方案。

2.按期完成枣树下两个已关闭采石点排危除险生态修复,消除安全隐患。

3.举一反三,对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序时推进整改和生态修复。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按照市非煤办有关要求,迅速优化调整枣树下两个已关闭采石点生态修复方案。2023126日,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石门坎破损山体由于露天过度开采,遗留了大量的高切边坡、岩石裸露,存在小型崩塌隐患,且难以通过自然复绿迅速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治理方案为场地平整+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生态绿化。20231211生态修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二)按期完成枣树下两个已关闭采石点排危除险生态修复,消除安全隐患。202427日《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的请示》获得政府批复(通政投办函〔202419号),2024314日,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审批(通发改审批〔202422号)。48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审批(通发改审批〔202427号)。425日通过预算评审。项目于2024620日完成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建设单位为县自规局,实施单位为湖北省鄂南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731开工建设,2025518日完成修复,5月28日通过县责任单位和专家验收

(三)举一反三,对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序时推进整改和生态修复。对全县已完成生态修复矿山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4428日全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市矿山生态修复进行“回头看”,发现通羊镇井湾民生采石厂等11个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绿化效果不佳、个别枯死栽植树苗没有及时补载补种现象,202456日通山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承建单位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北永盛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于625日已全部完成整改,确保生态修复工程的完整性,充分发挥生态修复应有的生态功能。

目前,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1日-6月21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     电话18086170033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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