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4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4-20 字体:【

县卫健局:

现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4号提案提出的有关进一步加大医保等相关政策倾斜力度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一、强化医保待遇保障。根据咸政规〔2020〕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在门诊统筹方面,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限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结算,年度累计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普通门诊统筹200元,经认定为“两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400元;在报销比例方面,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医保“三个目录”内(以下简称政策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定点医疗机构市内一级85%、二级70%、三级60%,市外55%。

二、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2020年,我局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对全县20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多轮次的拉网式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00份,约谈50家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暂停医保服务20家,累计查处违规医药机构30余家次,追回医保基金近500万元,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通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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