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设立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
为了增加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依当事人申请,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公开举行歌舞娱乐场所设立行政许可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2月,具体时间以《听证通知书》时间为准。
二、听证会地点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行政许可(拟设立地址:迎宾新城东南角商业楼〈迎宾新城大酒店〉1-3层)。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听证代表数量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共11名,其中邀请听证代表8名,即县直相关部门3 名,拟设立场所所属社区(或村委会)代表1名,迎宾新城业主代表4 名;遴选自愿报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3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广泛性、代表性和适宜性等原则确定自愿报名的听证代表。
六、听证代表申请报名条件
(一)户籍在通山县、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登记注册在通山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熟悉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会议须知。
七、报名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材料,填写并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6年2月12日前到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股(通山县迎宾大道27号)报名。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联系人:徐轻顺,联系电话:0715-2362886,邮箱:cinn33@163.com。
八、会议须知
(一)经邀请和遴选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听证代表凭《听证通知书》入场。申请旁听的单位或个人,按报名时间顺序指定,由听证会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
(二)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歌舞经营许可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机构。参加旁听人员会上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在会场使用手机,不得中途无故退场,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30日
附件1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文化程度 | 年 龄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简 要 工 作 经 历 | |||||||
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申请参加歌舞娱乐场所设立行政许可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交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附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代理人身份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单 位 主 要 业 务 内 容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及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申请参加歌舞娱乐场所设立行政许可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4.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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