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案件

发布日期:2022-11-18 字体:【
2022年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案件
(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
当事人案由结案时间处罚金额案件编号备注
兄弟网咖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5.244000(通)文综罚字〔2022〕1号
奇遇网咖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5.309000(通)文综罚字〔2022〕2号
熊猫网咖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5.305000(通)文综罚字〔2022〕3号
摩尚网咖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6.109000(通)文综罚字〔2022〕4号
童星文具店涉嫌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6.302000(通)文综罚字〔2022〕5号
三味书屋未取得教科书发行资质,从事教科书发行活动6.281000(通)文综罚字〔2022〕6号
优游网咖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6.228000(通)文综罚字〔2022〕7号
墨香文具店从事非法出版物的经营活动的行为7.12000(通)文综罚字〔2022〕8号
利民平价超市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并接纳未成年人7.710514(通)文综罚字〔2022〕9号
予夕网络科技工作室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8.2540650(通)文综罚字〔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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