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
答 复
黄早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国家乙级民宿,挖掘厦铺镇古树经济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分析非常精准到位,我们完全赞同您的分析,针对您提出的几点建议,结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申报国家乙级民宿。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乡村旅游及民宿发展工作。明确指出要提高我县文旅品牌辨识度,紧紧围绕“迷你小山居”这个品牌来推、来建、来运营,同时要求各乡镇立足特色、错位发展,打造一批小而精的国家级、省级民宿,推动全县民宿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聚焦民宿产业这一关键增长点,培育了一批具有较高品质和市场影响力的精品民宿,包括国家乙级民宿1家(九宫山竹林下),咸宁市金桂级品牌民宿2家(竹林下、林上美宿),咸宁市丹桂级品牌民宿2家(半山林语、雀寨)。今年初,我局积极对接市文旅部门,主动与民宿业主沟通,提前指导其准备国家乙级民宿申报材料,并及时报送至市局。目前材料已完成初审并上报省厅,待审核通过后,将安排专家赴林上美宿开展实地评审与复核工作。
二、做好“四好农村路”延伸处的加宽硬化。针对杨芳林乡横溪村“四好农村路”延伸至厦铺镇林上村金盆湾并要求硬化刷黑的要求,我们进行了现场踏勘,该路段长约2.5公里,因沿途地质灾害点较多,每逢汛期山体滑坡频发,地质灾害整治需要大量工程建设资金,基于各方面不利因素,建议目前不要开挖山体,且目前路面已加宽硬化,建议保持现状,做好日常养护工作。
三、挖掘厦铺镇古树经济价值。古树名木是珍贵的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见证,具有极高的生态、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加强古树保护、打造古树公园、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产业,高度契合我县“全域旅游示范县”的战略定位,对于提升全域旅游、传承历史文脉、推动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和挂牌保护工作,建立了全县古树名木资源档案库和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一树一档”数字化管理。厦铺镇林上村现有古树128株,其中一级古树14株,二级古树 41株,三级古树73株。二是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国家制定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及相关技术规范。我县古树保护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人并签订了管护协议,要求管护人加强日常巡查。并对一、二级古树管护责任人发放了管护补助资金。落实复壮救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抢救性保护了一批生长衰弱、濒危古树。三是保护意识持续提升。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公众的保护意识和参与度有所增强。四是探索性利用开始起步。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对古树群落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初步尝试融入休闲观光功能。
下一步将采取措施,着力推动古树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化古树资源普查与管理。启动新一轮更精细、更全面的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包括后备资源),确保资源清、底数明,升级完善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二是落实精准管护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管护人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复壮救护力度。三是加强保护宣传。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古树科普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绿色文物”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认养、捐赠等方式参与古树保护。四是因地制宜打造古树公园。申报古树名木主题公园试点项目资金,对林上村泉洪、金庞的古树群落进行古树公园建设。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