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娱乐场所设立行政许可听证会结果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2026年2月28日9时,在县文化和旅游局会议室就“湖北朗茂实业有限公司”提交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情况
听证会邀请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和娱乐场所所在社区、利害关系人代表、其他有关人员共计19人作为听证人员参加听证会,会议实到听证代表19名,符合法定人数。
听证会上“湖北朗茂实业有限公司”新设立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对开办娱乐场所基本情况进行了阐述,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行政审批负责人对该场所的资料提交、实地勘察情况进行了说明。县文旅局结合监管职责对“湖北朗茂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娱乐场所无反对意见,娱乐场所所在社区、利害关系人代表在对“湖北朗茂实业有限公司”在筹建地点开设娱乐场所无反对意见。
二、听证建议综合情况
参与听证的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代表,就娱乐场所经营中的经营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出了具体要求,“湖北朗茂实业有限公司”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要求,就如何加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治噪音扰民、规范经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表态。
三、听证结论
结合听证会各部门、社区代表、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县文旅局会将此次听证会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湖北朗茂实业有限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重要依据。
广大群众及利害关系人如有疑义,请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0715-2362886。
特此公告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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