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8 字体:【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通山县追光网络服务中心

  址:通山县通羊镇古塔社区兴工小区粤汉名居三期19号楼201-204号门档

经济类型:私营经济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胡中科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818日至2025828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话:0715--2362886

受理人姓名:徐轻顺  

  址:通山县迎宾大道27号(文旅局市场监管股)

  编:437611

  

  

  

202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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