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5 字体:【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始终注重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法治通山、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文旅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推进法治文旅建设。召开依法行政专题工作会议,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研究部署文旅法治工作;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具体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剧本娱乐活动适龄提示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点,细化强化对机关股室和局直属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完成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民网上法律知识普及竞赛,参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在岗执法人员通过率达到100%。不断加强部门法治建设,规范行政程序。强化局市场监管股职责,配齐备足专职工作人员,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为公民、法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一次办好”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管理。建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时在政府网站等平台上公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报告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二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通山县名卓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续聘李木相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公共服务项目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进行法律把关,出具法制审查意见,严格执行法制审查制度。三是严把备案审查关口,积极应用湖北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所有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录入上传至平台,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强抓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按照省厅文旅系统综合执法工作改革与部署要求我局现已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订制工作;已上报编办要求缺空编解决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法制学习培训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培训会5次,开展执法人员在线学法培训4次,参训人员160人次。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人员在线考试2次,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市支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在线培训班1次。通过培训、考试,提升执法能力和市场监管水平。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需求为导向,规范服务标准,整合系统资源,优化办事流程,促进信息共享,推动业务协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对本系统全部进驻事项进行梳理,做到“减环节、优流程、缩时限”,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要件,减少审批环节和申报要件。

   (五)坚持服务于民,打造执法审批阳光工程我局始终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流程,没有出现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现象,始终坚持公开经营项目审批、经营项目申办、执法违法案件查处等内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行了“一站式”办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各界对文体旅游行政行为的监督。2023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受理16件,办结15件,还有1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4%。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行“三项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化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方面制度,日常执法坚持使用全国文化和旅游监管与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监管行为信息录入系统,实行全链条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坚持常态化督查星级酒店、旅行社、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校外培训等服务型场所规范经营,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大力开展未经准入经营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专项整治、旅游景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有组织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文化市场“雷霆行动”“清源”“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整治和交叉明查暗访等行动。2023年以来,全县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日达331天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180人次,出动车辆219辆次,累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960家次,开展联合执法20次。收缴非法出版物及盗版光碟450余册(张),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3套,责令整改36家次,立案查处51家次,行政处罚33家次,罚款总额9.9万元,停业整顿2家。办案率全市第一,案卷均通过评审。

(七)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法治舆论氛围。一是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和执行宪法。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系统普法工作的业务指导。三是结合“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四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法治信息、普法视频等。组织图书公共文化场馆、文旅市场经营主体等,结合自身特点,利用宣传栏、展板、LED等开展行业领域法治宣传。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随着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新型业态纳入文旅行业,在其监管方面呈现出三点不足:一是对于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监管缺少法律法规支持,造成执法过程中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新增文旅业态企业种类杂、分布散,且文旅部门对新增文旅业态没有行政许可,对于这些业态企管理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完善。三是由于新增业态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繁杂,造成目前文旅市场行政执法力量、执法车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相对不足。以上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协调解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县文旅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项决策科学性、合法性,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组长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调度,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把依法办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办事。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通过邀请专家、领导班子成员领学等形式组织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聘请法律顾问1名,全局现有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14人。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落实党组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制定《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各类制度,明确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要求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执行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围绕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一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宣传内容,整合全局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的资源,吸引社会力量主动积极参与其中,营造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之间、部门之间的依法行政工作互动,促进跨行业、跨区域的执法联动,探索更高效的双随机联合督查机制,促进彼此之间学习交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拓宽执法专业知识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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