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和统计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统计法规制度和省、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县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局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本年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双随机”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单位数不少于全县“四上企业”总数的1%,做到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现场操作程序》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不断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探索实施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统计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
三、严肃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立案必惩。坚决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旗帜鲜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或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要依法依规通报和对外公开曝光。
附件:《通山县统计局2025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通山县统计局
2025年5月21日
通山县统计局2025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 类别 |
抽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1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 全县“四上”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县在库“四上”企业”的1%,一年一次 | 7-9月(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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