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五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3 字体:【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专家鉴定、评审,本次共有2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8235965(市养老科)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9658(县劳动关系股)

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表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表




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病残情况评审等级
1灵活就业人员王李莉1981.744卵巢恶性肿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灵活就业人员殷明亮1968.457高位截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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