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山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字〔2016〕25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职能及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通山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业产业化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良;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等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有关农业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生态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及农业生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四)、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农广校工作。
(五)、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绿色食品及农村生活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种苗、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内生产和外地引进的种子、种苗、农药等产品的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六)、起草全县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标准;负责农药的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七)、管理全县农业涉外事务,承办有关国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项。
(八)、按照权限管理本系统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许可股)、人事股、种植业股、科技教育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事业单位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广播学校、种子管理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植物保护站等6个二级单位。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职能工作目标任务
1、推进早稻集中育秧项目落实。办好1个大型育秧基地、3个中稻育秧基地。
2、推动农业转型创新。创建九宫山镇粮饲兼玉米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
3、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对全县种子经营户进行全面登记、管理、监督,降低种子责任事故和种子纠纷案件发生率;对农药经营“三证”检查,健全农药销售档案,及时回收、销毁过期失效农药,开展证照清查、清理,取消无证经营;确保今年不出现重大坑农害农案件。
4、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品源头监管,切实做好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78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58人,专业技术型和社会服务型420人,师资班2人。
6、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推进“包村联户”工作机制和“专家组+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技术服务模式,建立和培育360个县级农业科技示范户。
7、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规范“三品一标”认证动态进退机制。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10个以上。
8、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机、植保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发展联户经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化实体发展壮大。
9、搞好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和防治。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开展绿色防控,办好绿色防控示范点。扶持植保机防组织稳步发展,扩大机防服务面积,提高重大病虫害的防控能力。全县水稻机防面积达到45%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10、开展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完成240个土样的常规5项指标检测,落实田间测验7个,实现全县186个行政村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
(二)重点项目和特色工作目标任务
1、抓好秋播生产工作。 2016年全县秋冬播生产规划总面积20万亩,其中油菜6万亩、蔬菜6万亩、夏粮4.3万亩(其中小麦1万亩、蚕豌豆2万亩、马铃薯1.3万亩)、绿肥青饲料3.7万亩。
2、加快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2016年全县新增“一村一品”示范村5个,以南竹、油茶、茶叶、柑橘、枇杷、砂犁、葡萄、花卉、蔬菜、龙虾、山羊、獭兔休闲农庄等主导产业为重点。新增“一村一品”产业从业人数6000人,全县“一村一品”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750元,高出全县平均水平31.2%。
四、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数 393.47 万元,即财政拨款393.4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预算数 393.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4.57 万元,公用经费25.9 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9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57 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6 %;项目支出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0.76%。
五、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通山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