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管理,促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联合省有关第三方专业团队,对我县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二、抽查对象:社会团体4家:通山县小微企业互保金协会、通山县瑞银互保金协会、通山县北京商会互保金协会、通山县福建商会互保金协会;社会服务机构6家:通山县双语学校、通山县东升学校、通山县振新学校、通山县育才寄宿制学校、通山县文星学校、通山县黄沙本华学校。
三、抽查内容: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是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等。
请上述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秘书长、财会人员及其业务主管部门主动积极配合抽查工作。非不可抗拒原因在公告的抽查时间内未到场接受抽查的,视为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检查情形处理。
特此公告!
通山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