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  勇担时代使命奋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阮志刚同志在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22-04-21 字体:【

坚守为民初心  勇担时代使命

奋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阮志刚同志在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22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紧扣民生,发挥职能,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同时也是建党100周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效,民政事业稳步发展为我县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2021年度,我局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维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秀单位。县城市福利院被评为四级养老机构和咸宁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并获得咸宁市第七届“咸宁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团体和个人一等奖;县婚姻登记处荣获咸宁市首届婚姻登记颁证比赛一等奖,三位同志获优秀颁证员奖励。2021年,是全县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整体服务水平得到巩固提升的关键一年。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刚才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对过去一年同志们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强化社会救助措施,有效促进民生保障

一是加大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力度。积极开展救助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全县现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1627人(城市3356人、农村18271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790人(城市109人、农村1681人),孤儿293人(事实无人抚养193人),残疾人12798人,高龄老人6728名,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年按月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1712.2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6913.2万元、特困供养2135.76万元、临时救助487.02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385.9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308.81万元、高龄津贴481.45万元二是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特困供养人员核查认定与能力评估,将181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送城市福利院和安康精神病院集中托养,提高他们的护理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全面启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根据《咸宁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出台了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政策,共受理低收入家庭申请34户,认定审批21户。四是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积极落实省厅《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21年1月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70元。在通羊镇城区开展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已将60名重度残疾人纳入照护服务。五是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工作。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募捐活动,募集资金40.93万元,救助513名困难群众。5月份,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助力健康成长”活动,为韩家小学留守儿童送去学习和生活用品(计币8万余元)。开展“关爱退役军人”专项募捐活动,共接收社会捐款28.11万元,救助困难退役军人179人。接收社会爱心企业定向捐赠资金33万元,按照捐赠方意愿全部拨付到位。从助力扶贫攻坚慈善专项资金中拨付422.6万元,支持黄沙铺镇黄鹤楼村湾改造项目建设。六是提高流浪乞讨救助质量。今年救助站共救助流乞人员201人次,其中:省外受助人员87人,省内受助人员48人,地址不详35人,支付救助资金110余万元。目前滞留在站人员4人,已全部进行了落户安置。七是落实减免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89名对象,实行减免基本殡葬服务收费22.7余万元,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强化社会治理基础

一是深入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工作。通过选行试点,稳妥推进,实现了城区社区“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全覆盖。指导大路乡迎宾社区、闯王镇宝石社区完成了“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等3个公益创投项目。二是着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向社会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6名,于2021年2月份全部安排上岗,并施行按岗精准管理和考核。三是切实加强乡村治理。对照省委巡察组反馈的相关问题,开展宗族祠堂整治“回头看”,组织乡镇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完善。指导全县207个村(居)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并在每个乡镇选定1个试点村,推行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督导全县村(居)完成村务公开栏版面更新工作。四是认真开展村(社区)换届。根据《2021年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统一部署、积极发动、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完成了全县207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五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县现共成立社会组织163家,其中社会团体8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1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下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与《“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县18家行业协会商会共享受收费减免企业数104家,通过减免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金额71.5万元,通过规范会费标准和程序减轻企业负担金额15.9万元。六是完成社工站建设工作。按照“五有”(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服务)标准,依托各乡镇民政办、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等现有设施,投入59.4万元,建成12所乡镇社工站,已开展各类服务30场次,得到群众一致好评。七是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按照“一墓一档一措施”要求,遵循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原则,对“三沿六区”673座散葬乱葬墓进行了整治。八是合力推进乡镇勘界工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外业单位合力推进乡镇勘界工作,基本上完成了村级界线核定、乡镇界线勘定和县级界线细化工作。由我局牵头,会同修水和武宁县民政局,共同完成了赣鄂线通山武宁(修水)段联合检查工作。

(三)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增进社会服务功能

一是大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投入10万元,为全县50户高龄特困、低保对象实施了家庭适老化工程改造。投入56万元,完成南林村等3所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工作;创建新城等5个老年宜居社区。在南门桥社区和横石社区开设“金融助老”专柜,让老年人搭上“数字快车”。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开展“百千万”养老人才培训工作,培训院长20人次、护理员200人次、老年人及家属2000人次,进一步提升护理水平。三是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孤儿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协调督促乡镇政府与散居孤儿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并开展定期探访。发放孤儿大学生助学工程资金24.5万元。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0例。四是推进农村“三留守”关爱保护。动态管理全国儿童福利管理信息系统,并筹措30.05万元为我县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分别购买了“女性安康险”和“呵护宝保险”。投入2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南林桥镇持续开展“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五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973对,离婚登记682对,补发结婚登记1137对,补发离婚证93本,登记合格率达100%。婚姻家庭辅导室共受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908起,其中成功协调化解婚姻危机221对,回访离婚对象123次六是加快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联合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组织全县116名考生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任务,全县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的共有43人(初级35人,中级8人)。已完成志愿者注册录入51123人,达到常住人口的13.56%。

(四)加快民生项目建设,提高民政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推进新殡仪馆项目建设。启动了殡仪馆、火葬场、公墓山“三位一体”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通山县老火葬场附近山地,占地面积60亩,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工程货币量1800万元以上,项目综合服务楼、火化车间已封顶,餐饮服务部已完成第二层主体建设,四套火化设备即将安装。二是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初步完成了“十四五”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草案,全县共规划公墓42个,并报市局纳入国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今年全县启动了5个乡村公益性公墓(大畈横窝颈公墓;通羊镇宋家桥村四斗朱公墓;南林桥镇石垅公墓;大路乡山口公墓;大路乡洞口罗公墓)建设。

此外,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基层党建、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档案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过去的一年,成绩可圈可点,令人振奋,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氛围还不够浓;二是创新动力还不够足;三是工作作风还不够硬等等。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逐步予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完善举措,奋力开创新局面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民政工作会议、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在抓好全县民政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以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为动力,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努力开创全县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开展一项探索。探索启动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通过公建民营、服务外包、资源整合、转型升级等方式,重点打造8所功能型、服务型、节约型特困服务机构。

(二)实施两项创新。一是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一网通办”试点工作,加强社会救助部门之间衔接,主动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受理、审核审批、信息查询等服务。二是建立低保对象进出“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监测预警,对未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边缘户、监测户、重病重残人员、退出低保未满一年对象和近两年申请低保未通过等几类重点人群进行监测。

(三)完善三项体系。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行“物资+服务”救助模式,建立生活不能自理特殊困难群体联系帮扶和探视关爱机制,开展访视照料、代领代购等服务推动“救急难”救助和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稳步推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工作做好特困供养人员核查认定与能力评估,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全面启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出台实施方案,规范工作程序,落实救助政策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咸宁市实际的体制机制,努力将通山县城市福利院(医养中心)打造成可持续、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和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特困供养对象送城市福利院和县安康精神病院实行集中托养,提高他们的护理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快乡镇养老综合体建设和村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工作,继续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工程改造。三是完善“三留守”关爱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三留守”信息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工作,为无户籍留守儿童解决户口,为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的儿童重新落实监护责任人,劝返失学辍学儿童重回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三留守”关爱服务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

(四)落实四项政策。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料审核审批,加强信息比对,按月足额发放保障金。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和社会化照护服务二是儿童福利。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核查,积极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同时将孤儿信息并入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实现孤儿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继续落实孤儿“助学工程”和“明天计划”项目。三是养老服务补贴确保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特殊和困难老年人享受基本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继续做好高龄补贴衔接和发放工作四是未成年人保护。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五)推进五项工作。一是基政区划方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协商活动,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行积分制管理及时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全面完成乡镇勘界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二是社区治理方面持续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3456”履职管理和考核制度指导社区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加大支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力度三是管慈善方面。依法依规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变更、注销与网上年度检查工作。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度,公布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鼓励和支持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慈善组织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难性事件中的运作能力。指导乡镇社工站有效开展服务,加大培训力度,协助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积极作用。四是殡葬改革方面。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推行文明祭扫。加快推进殡仪馆、火葬场、公墓山“三位一体”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一墓一档一措施”要求,有序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落实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策。五是社会事务方面。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积极探索“互联网+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和服务流程,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简化证明材料,优化办事流程,依法依规开展收养工作。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再上新台阶

2022年的目标已明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着新机遇、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以一种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良好的状态,真正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加速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贯穿到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项环节、各项工作中。自觉服从各级党委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之以恒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入新时代,民政工作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必须要有好的作风作为保障。着力加强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的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把党的作风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建立完善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以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效果,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新时代新要求,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作风建设有章可循。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出了问题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经常性开展党性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严控“三公”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同志们,新征程使命艰巨,新目标催人奋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把民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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