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联合县第三方专业团队,对我县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
二、抽查对象:基金会1家:通山县第一中学未来教育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通山县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控中心、通山民福医院、通山安康精神病医院、通山民兴中医医院、通山县洋河金湾幼儿园、通山县洋都幼儿园、通山县宝贝乐源幼儿园、通山县月儿湾幼儿园、通山县南林新世纪小学。
三、抽查内容:贯彻执行《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是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等。
请上述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秘书长、财务人员及其业务主管部门主动积极配合抽查工作。非不可抗拒原因在公告的抽查时间未到场接受抽查的,视为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检查情形处理。
特此公告。
通山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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