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5 字体:【

通山县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通山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健全科学依法行政管理模式,坚持严格执法和全面普法的有机结合。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水平
一是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制定《通山县民政局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行使权力。通过局党组会听取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同步研究下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进行部署,定期听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形成一把手总负责,责任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推进、各业务股室和二级事业单位协同办理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4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讨论。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内容,通过培训加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专题学法考试考核,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
三是强化行业系统内部普法。在行政执法、日常监管、信访接待等过程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政策引导,参加融媒体中心《法治热线》直播访谈节目,回应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疑难困惑。
(二)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建设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所设定事项不超出民政部门的职权范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能够做到广泛听取意见或者进行听证,报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同时,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和法律顾问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民政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深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湖北自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合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事务、拟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疑难问题、项目合同等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规范合法性审查,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使我局婚姻登记、低保救助、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做到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
(三)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果性。建立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日常管理,组织在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
二是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围绕本单位的执法任务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把握各类法治宣传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司法局开展民法典和宪法专项普法活动2次。面向婚姻登记办事群众常态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开展清明节、慈善日、敬老月、安全生产月等线下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是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定《通山县民政局重大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落实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时效性,高效解决信访案件。充分利用12345政府热线和便民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和回应群众诉求,营造便民利民的服务氛围。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联合县委组织部、司法局转发《关于进一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社区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指导效能的指导意见》,严格对照“三个清单”(即社区取消工作清单、依法履职工作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清单),密切协调相关单位,持续开展城乡社区减负行动,共取消各类证明37项、摊派工作4项。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的通知》、《村级议事协商规则》,统一制定议事协商会议记录本,督导全县207个村(社区)按照“五有”标准,健全议事协商委员会,引导村(居)民规范开展议事协商活动。

二是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对社会组织进行依法登记和依法年检,现我县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173家,其中社会团体8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5家,宗教场所法人登记1家,基金会1家。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县级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年检合格124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2次,列入抽查检查的社会组织共计14家,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受理流程,切实做到依法登记,自6月1日起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2023年共受理结婚登记1628对;离婚登记830对;补领结婚登记853对;补领离婚登记96个。

二、存在问题

(一)法律专业技能人才不足。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但由于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性强,尤其是对法律依据、合法程序等掌握不够充分,易造成工作漏洞,亟待补充专业法律技能人才壮大民政执法队伍。

(二)干部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还流于表面,专业知识不足,又缺乏深入思考,开展工作存在路径依赖,以旧办法应对新工作,有模式化、套路化倾向,运用新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引导全市民政系统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开展民政工作。

(二)继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亲自抓、亲自问,加强统筹、督促指导,推动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走深向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各业务股室结合工作职责,在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方面投入时间、精力,着力打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机关,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深化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建设、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同时,要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三)扎实推进民政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民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立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区分民政服务对象,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通山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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