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7 字体:【

局属各单位,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扫墓活动急剧增多,加之气温偏高,天干物燥,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局研究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关部署,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抓亲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采用车用广播、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教育引导广大林农群众、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倡导用鲜花祭祀、网络遥祭、植树纪念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三、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林场、林业站要督促护林防火员开展不间断巡查,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排除火灾隐患。具体到每一块林地林木有人看管,在进入墓地主要道口,设置临时岗卡,增加巡护人员,严禁扫墓人员带火种入山。要采取守地块、看坟头的方式,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反复巡查,严禁扫墓人员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四、做好应急处置强化备勤。鉴于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林业维护生态安全的特殊性,原则上清明节假期不放假。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确保信息畅通。各林场要备足扑火物资装备并保持设备完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立即出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局属各单位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劝导林业带村等在外务工人员就地过节休假,减少聚餐聚会。加强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摸排力度,完善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配戴口罩不聚集。

通山县林业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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