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功能分类到项)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款)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通山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预防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天然林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重点保护植物和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修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按程序报批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双重遗产。
(六)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贯彻林业政策和法规的实施,加强森林生态资源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木村市场建设和经营加工的管理,负责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森:林资源限额采伐、木材及其制品的运输销售,制止盗伐、滥伐、毁坏森林和林木行为,负责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森林资源和林地植被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苗、花卉市场的培育和管理,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力。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工作,组织建设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加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 )监督管理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 负责推进全县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项目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技术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通山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内设四股(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及二级单位,具体包括:局直二级单位5个(国有林场管理局、科技中心、种苗站、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林勘院),局属二级单位12个乡镇林业站和3个国有林场。
第二部分 通山县林业局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2,463.71 | 工资福利支出 | 3,119.57 | 201.一般公共服务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 | 2,463.71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91 | 202.外交 | |
1.预算内经费拨款(补助) | 2,149.9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1.23 | 203.国防 | |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 313.80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204.公共安全 | ||
(1)专项收入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205.教育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21.00 | 206.科学技术 | ||
(3)罚没收入 | 260.00 |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53.80 | 对企业补助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 | 150.06 | |
(5)其他非税收入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2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3.一般转移支付补助 | 其他支出 |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1.26 | ||
4.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 211.节能环保 | ||||
5.一般债券 | 212.城乡社区事务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213.农林水事务 | 3,035.37 | |||
1.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214.交通运输 | ||||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 | 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3.专项债券 | 2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二、事业收入 | 2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2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2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221.住房保障支出 | 197.02 | |||
六、往来收入 | 22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七、其他收入 | 1,000.00 | 227.预备费 | |||
本年支出合计: | 3,463.71 | 231.债务还本支出 | |||
八、上年结余(转) | 232.债务付息支出 | ||||
上年财政拨款(补助)结余(转) | 229.其他支出 | ||||
其他结余(转) | 230.转移性支出 |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3,463.71 | 支出总计: | 3,463.71 | 支出总计: | 3,463.71 |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余(转) | 财政拨款收入小计 | 小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往来收入 | 其他收入 | |||||||||||||||
小计 | 上年财政拨款(补助)结余(转) | 其他结余(转)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
本级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 一般转移支付补助 |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 一般债券 | 政府性基金收入小计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 | 专项债券 | |||||||||||||||||||
小计 | 专项收入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罚没收入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其他收入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合计 | 3,463.71 | 2,463.71 | 2,463.71 | 2,149.91 | 313.80 | 260.00 | 53.80 | 1,000.00 | |||||||||||||||||||
402 | 林业局 | 3,463.71 | 2,463.71 | 2,463.71 | 2,149.91 | 313.80 | 260.00 | 53.80 | 1,000.00 | ||||||||||||||||||
402001 | 林业局 | 3,463.71 | 2,463.71 | 2,463.71 | 2,149.91 | 313.80 | 260.00 | 53.80 | 1,000.00 |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政府统筹支出 |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按项目属性 | 按项目 用途 | |||||||||||||||||
小计 | 经常性项目 | 跨年度项目 | 上年 结转应支未支项目 | 新增项目 | 小计 | 运转 经费 | 资产 购置 | 民生 保障 | 产业 发展 | 基本 建设 | 其他 项目 | |||||||||||
** | ** | 1 | 2 | 3 | 4 | 5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合计 | 3,463.71 | 2,771.71 | 2,448.57 | 311.23 | 11.91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402 | 林业局 | 3,463.71 | 2,771.71 | 2,448.57 | 311.23 | 11.91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402001 | 林业局 | 3,463.71 | 2,771.71 | 2,448.57 | 311.23 | 11.91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0.06 | 150.06 | 150.0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50.06 | 150.06 | 150.0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0.06 | 150.06 | 150.0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1.26 | 81.26 | 80.35 | 0.9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1.26 | 81.26 | 80.35 | 0.9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1.26 | 81.26 | 80.35 | 0.91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3,035.37 | 2,343.37 | 2,021.14 | 311.23 | 11.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3,035.37 | 2,343.37 | 2,021.14 | 311.23 | 11.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2130201 | 行政运行(林业和草原) | 3,035.37 | 2,343.37 | 2,021.14 | 311.23 | 11.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97.02 | 197.02 | 197.0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97.02 | 197.02 | 197.0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2.96 | 162.96 | 162.96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4.06 | 34.06 | 34.06 |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2,463.71 | 工资福利支出 | 2,211.63 | 201.一般公共服务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 | 2,463.71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14 | 202.外交 | |
1.预算内经费拨款(补助) | 2,149.9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9.94 | 203.国防 | |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 313.80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204.公共安全 | ||
(1)专项收入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205.教育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21.00 | 206.科学技术 | ||
(3)罚没收入 | 260.00 |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53.80 | 对企业补助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 | 150.06 | |
(5)其他非税收入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2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3.一般转移支付补助 | 其他支出 |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0.49 | ||
4.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 211.节能环保 | ||||
5.一般债券 | 212.城乡社区事务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213.农林水事务 | 2,103.33 | |||
1.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214.交通运输 | ||||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 | 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3.专项债券 | 2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2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2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2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221.住房保障支出 | 129.83 | ||||
本年支出合计: | 2,463.71 | 22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227.预备费 | |||||
231.债务还本支出 | |||||
232.债务付息支出 | |||||
229.其他支出 | |||||
结转下年: | 230.转移性支出 | ||||
收入总计: | 2,463.71 | 支出总计: | 2,463.71 | 支出总计: | 2,463.71 |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政府统筹支出 |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按项目属性 | 按项目 用途 | |||||||||||||||||
小计 | 经常性项目 | 跨年度项目 | 上年 结转应支未支项目 | 新增项目 | 小计 | 运转 经费 | 资产 购置 | 民生 保障 | 产业 发展 | 基本 建设 | 其他 项目 | |||||||||||
** | ** | 1 | 2 | 3 | 4 | 5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合计 | 2,463.71 | 1,771.71 | 1,540.63 | 219.94 | 11.14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402 | 林业局 | 2,463.71 | 1,771.71 | 1,540.63 | 219.94 | 11.14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402001 | 林业局 | 2,463.71 | 1,771.71 | 1,540.63 | 219.94 | 11.14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0.06 | 150.06 | 150.0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50.06 | 150.06 | 150.0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0.06 | 150.06 | 150.0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0.49 | 80.49 | 80.35 | 0.14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0.49 | 80.49 | 80.35 | 0.1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0.49 | 80.49 | 80.35 | 0.14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103.33 | 1,411.33 | 1,180.39 | 219.94 | 11.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2,103.33 | 1,411.33 | 1,180.39 | 219.94 | 11.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2130201 | 行政运行(林业和草原) | 2,103.33 | 1,411.33 | 1,180.39 | 219.94 | 11.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692.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9.83 | 129.83 | 129.8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9.83 | 129.83 | 129.8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7.12 | 107.12 | 107.12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2.71 | 22.71 | 22.71 | ||||||||||||||||||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功能分类到项)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2,463.7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0.06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50.06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0.06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0.49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0.49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0.49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103.33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2,103.33 |
2130201 | 行政运行(林业和草原) | 2,103.33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9.83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9.83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7.12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2.71 |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款)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合计 | 1,771.71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540.6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658.89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10.56 | ||
30103 | 奖金 | 187.97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50.06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80.35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07.12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5.68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9.94 | ||
30201 | 办公费 | 4.00 | ||
30202 | 印刷费 | 3.00 | ||
30205 | 水费 | 1.50 | ||
30206 | 电费 | 18.00 | ||
30207 | 邮电费 | 1.60 | ||
30211 | 差旅费 | 5.0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20.00 | ||
30215 | 会议费 | 2.00 | ||
30216 | 培训费 | 2.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8.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0.00 | ||
30229 | 福利费 | 5.00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7.44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4.4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14 | ||
30301 | 离休费 | 11.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14 |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 计 | 其中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表九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总计 | 日常公用经费安排 | 项目经费安排 | 上年经费安排 | 增减原因 |
合计 | 16.00 | 16.0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0 | 8.00 |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8.00 | 8.00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第三部分
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通山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度收、支分别总计3463.71万元和3463.7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3.47万元和133.47万元,分别增加4.01%和4.01%。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按政策规定人员晋职晋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故预算数相应增加;二是非税收入新增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故预算数相应增加。
二、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346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3.71万元,占71.13%,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28.87%。
三、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46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1.71万元,占80.02%;项目支出692万元,占19.98%。
四、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463.71万元,占2021年收入总额的71.13%。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33.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规定人员晋职晋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故预算数相应增加;二是非税收入新增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故预算数相应增加。
2、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事务(类)支出2103.33万元,占85.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06万元,占6.09%,卫生健康支出80.49万元,占3.27%;住房保障支出129.83万元,占5.27%。
五、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8.89万元、津贴补贴310.56万元、奖金187.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68万元、住房公积金107.12万元;公用经费21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福利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1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1万元、医疗费补助0.14万元。
六、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0.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9.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14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83.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规定人员晋职晋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故预算数相应增加。
七、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九、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通山县林业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19.94万元,为预算的100%,比去年有所减少,主要是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福利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共有车辆4台,其中公务用车4台。通用设备:126.37万元。专用设备:0。房屋(建筑物):308.16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通山县2020年度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66万元(含公共管护费2万元)。项目资金以省财政厅鄂财环发[2020]3号文件下达到我县财政局的,由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合计11.15万亩,其中:国有面积3.9998万亩,集体和个人面积7.1497万亩,国有补偿资金58.9971万元,集体和个人补偿资金105.4581万元。2020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资金166万元,全部按计划足额下达到位,到位率达100%。项目资金166万元财政均已拨付到位,拨付率100%,达到预期目标。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按时完成省级生态公益林保护11.15万亩。已全部完成预期目标。通过公益林、天保林保护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林分生态服务功能,使我县山更青、水更秀。促进生态旅游业蓬勃发展。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拉动了九宫山风景区、隐水洞与富水游乐园等旅游业蓬勃发展,每年旅游产值突破40亿元,促进我县打造生态旅游强县进程。全面提升通山形象,促进通山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林农就业增收。公益林、天保林等林业项目的实施,有力的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项目区群众就业。
通山县2020年度涉及中央林业专项资金天然林保护共有4个,涉及天然林保护等资金3308万元,其中,天保区外国有林管护费7万元,天保区外集体和个人管护费1821万元,公共管护费22万元;天保区外天然商品林国有林停伐补助186万元;中央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23万元(含公共管护费7万元)(不含另外省级财政补贴国有公益林补偿资金50万元)。项目资金分别以省财政厅鄂财环发[2020]3号文件下达到我县财政局的(省级财政补贴国有公益林补偿资金50万元是以鄂财环发[2020]24号下达的),由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县计划实施天保区外国有林管护面积0.61万亩,天保区外集体与个人天然林保护面积115.59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保护80.94万亩。通山县2020年天然林保护等资金3308万元,全部按计划足额下达到位,到位率达100%。项目资金3308万元财政均已拨付到位,拨付率100%,达到预期目标。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按时完成天保区外天然林保护116.2万亩,完成天保区外国有天然林停伐13.43万亩,完成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保护80.94万亩。通过公益林、天保林保护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林分生态服务功能,使我县山更青、水更秀。促进生态旅游业蓬勃发展。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拉动了九宫山风景区、隐水洞与富水游乐园等旅游业蓬勃发展,每年旅游产值突破40亿元,促进我县打造生态旅游强县进程。全面提升通山形象,促进通山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林农就业增收。公益林、天保林等林业项目的实施,有力的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项目区群众就业。
2020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出12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拨付我县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70万元(鄂财环发〔2020〕12号)、省财政厅拨付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40万元(鄂财环发〔2020〕3号、鄂财环发〔2020〕34号)、本级财政预算10万元,全部用于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我县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7.35万亩,防治面积7.2655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6.985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6.1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79%。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0.8747万亩,清理病枯死松树12953株(1721吨),地面喷粉防治0.4万亩次,监测普查54.86万亩次。通过防治遏制了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的势头,挽回经济损失2800万元,带动就业140人,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天然林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和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经管局及个财经所,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财政部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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