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事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中华民族的未来和伟大复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校园欺凌的工作体制,以形成预防校园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防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中小学校欺凌预防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加强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校园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工作措施
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防体系。
(一)事前预防
校园欺凌对受害者和实施者,都会造成不可逆的巨大伤害,要把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重点放到事前预防。
1.健全工作机构。学校要成立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牵头负责学校校园欺凌工作的预防和处置,高中阶段的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参加。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县级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并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我县校园欺凌事件的申诉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法治、心理健康、防欺凌专题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到学校作1次辅导讲座等),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积极推进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融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中学、高中和职业教育学校必须要建立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每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建立“一生一档”心理健康档案,每学期开设不少于10学时的心理健康活动课。加强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将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定为“欺凌预防宣传教育周”,在日常宣传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应对欺凌行为。
3.加强安全管理。全面改进和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全覆盖”,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
4.加强隐患排查。通过学生调查表,教职员工的异常信息反馈,公安机关的警情信息、网络相关信息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方法,尽一切可能发现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隐患。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加强动态管理,限时整改销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安排3天时间开展谈心活动,畅通学生倾述渠道,对重点关注学生要个别约谈。
5.落实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职责,结合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设家长课堂,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二)事中处置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处置,尽可能将对学生的伤害和社会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6.制定应急预案。各部门、各乡镇和各学校要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任务、日常防范措施、校园欺凌事件核查认定和处置程序、信息报送和发布流程、物资和人员保障等。一旦发生欺凌事件,应第一时间启动相应预案。
7.进行风险评估。各部门、各乡镇和各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现的欺凌事件,应进行风险评估,区分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
一般风险包括:欺凌事件的双方学生为个体;偶尔对不特定的同学使用具有欺凌特征的言语;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没有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明显不良影响。较大风险包括:实施欺凌的学生是群体性的;经常或重复性对特定的同学使用具有欺凌特征的言语;强脱被欺凌者衣物或强索被欺凌者财物;对被欺凌者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物理攻击。重大风险包括:实施欺凌的主体是群体性的或涉及校外群体;经过学校教育再次恃强凌弱;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视频;携带刀具等器械威胁或殴打被欺凌者;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引发社会网络舆情关注。
8.及时规范报告。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要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对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欺凌行为,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紧急时,可先电话或口头简要报告,然后书面正式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9.及时调查处理。对于一般风险的欺凌事件,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行动,1日内完成调查处理程序。对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欺凌事件,县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督促指导学校3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
10.及时依法严惩。对实施欺凌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11.及时回应关切。对于蔓延到网络上的相关舆情,宣传部门、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协调配合,及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网信部门配合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防止网络传播导致受害学生二次伤害和较大负面影响,回应信息要详实准确。
12.科学追踪辅导。欺凌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在严肃处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及其家人要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对于实施欺凌的个别学生,可转入专门教育学校就读。
(三)事后总结
校园欺凌事件妥善处置后,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总结反思。
13.定期通报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各校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效,定期通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持续提升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水平;做好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深入剖析,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14.开展巡查整改。发生过校园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方,要认真反思、系统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效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和学校的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虚假整改、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15.强化结果运用。真正举一反三,认真复盘事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处置流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分析实施欺凌的学生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围绕校园欺凌预防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排查预警、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开展深入分析排查,针对性细化预防措施,消除工作盲点,进一步织牢织密预防校园欺凌防护网,建立起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育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形成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合力,协调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预防校园欺凌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日常工作。指导学校切实加强道德、法治、心理健康、欺凌预防等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设置举报和咨询热线,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应急预案,接到欺凌事件报告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对学校校长、教师、班主任等人员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培训及综合治理情况的考评工作。组建预防校园欺凌联合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开展督导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指导学校做好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积极妥善处理学生申诉。
(二)县委宣传部:积极引导媒体共同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宣传,营造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涉中小学校欺凌网上舆情监测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开展风险提示,严防网上相关敏感舆情,适时申请调控管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舆论引导,妥善化解网上重大舆情风险。
(三)县委政法委: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指导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协调组织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四)县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校园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校园欺凌案件的法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设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全县法庭涉未成年人、涉校园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贯彻“儿童、学生利益最大化原则”,切实保护校园欺凌案件儿童、学生合法权益。给予在诉讼中确有困难或在校园欺凌案件中受害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心理援助。开展“送法进校园”“庭审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校园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专门机构、人员办理未成年人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全面落实一体化工作模式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区别不同情况,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探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调查、取证、保护、救助办案模式,加大未成年被害人案件提前介入力度,探索建立适合被害人的心理援助、司法救助工作模式等。
(六)县公安局:依法办理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的校园欺凌案件,强化警校联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强化联动协调,指导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园巡逻检查制度和加强“三防”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预防、制止和查处校园及周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快速受理、出警涉及中小学校欺凌的警情,对经调查属刑事案件的,快侦速破,避免引发次生案件。及时互通信息,提前介入、靠前处置,防止发生现实危害。落实上放学“护学岗”制度,必要时统筹整合警力资源,将公安特警等力量摆到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实行动态备勤,形成驻点守护、周边巡逻相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特别要严防境外组织通过信息炒作倒灌境内使舆情反弹升温,引发“蝴蝶效应”。
(七)县民政局: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校园欺凌预防和帮扶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易受欺凌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关心关爱,及时开展救助保护等。
(八)县司法局: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快速办理,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第一课”等普法活动。
(九)县卫健局:组织乡镇相关医院为受欺凌学生及时进行医疗救治;根据需要向涉事人员提供专业的医学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
(十)团县委: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开展,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心理健康、禁毒防艾等宣传教育。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及时针对心理、行为异常学生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纠正等关爱帮扶,积极参与校园欺凌预防工作。
(十一)县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将预防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纳入家庭教育“家长学校”“父母学堂”等针对家长的宣传培训中,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
(十二)县残联: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指导各类学校加大对校园环境无障碍改造力度,促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保证残疾学生、残疾少年出行无障碍,正常参加校园的各类活动,避免残疾学生受到孤立和歧视。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把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安排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强力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抓好防范校园欺凌工作。
(二)强化机制保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建立预防校园欺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情况汇报,研判工作形势和治理对策,统筹推进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妥善处理校园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
(三)夯实基层责任。预防校园欺凌的主体责任在学校,学校要全面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将学校预防校园欺凌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推动基层政府、学校、家庭、社区联管联控、群防群治。
(四)加强督导问责。各部门、各乡镇要对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预防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启动倒查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对职责落实不到位、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学校,给予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并进行责任追究。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山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关于成立通山县预防校园欺凌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我县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成立通山县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定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程建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爱民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成员:高金海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家仟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望飞 县委政法委委员,县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人选
王功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继 团县委副书记
吴美玉 县妇联副主席
吉红旗 县残联副理事长
孔祥树 县教育局副局长
徐广臣 县教育局副局长
夏茂盛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庆祝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晓平 县卫健局副局长
陈继良 县民政局副局长
华 丽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
刘莎莎 南林桥镇宣传委员
阮长义 大路乡宣传委员
徐检 通羊镇宣传委员
黄进黄沙铺镇宣传委员
石洪锦 大畈镇副镇长
徐泽优浪 慈口乡宣传委员
汪勋超 杨芳林党委副书记
徐芳 厦铺镇宣传委员
伍仪武 闯王镇党委副书记
许秀萍 九宫山镇宣传委员
夏涛 洪港镇宣传委员
沈靖 燕厦乡宣传委员
谈荣峰 九管会农村工作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广臣同志兼任,负责预防校园欺凌日常工作。
通山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