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现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发展、交通建设,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目标及具体工作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促进行政阳光运行
1.推进决策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通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规定,凡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交通运输领域重要方案、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决策作出后,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对相关文件和议定事项进行公开,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2.推进执行公开
推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对交通运输领域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工程项目等决策部署的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决策落实。(牵头部门:综合计划股,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3.加强“三个清单”公开
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各基层单位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全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牵头部门:财务室,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4.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5.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围绕重点信息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牵头部门:财务室,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要求,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以下信息:(1)批准结果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信息;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信息。(2)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3)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4)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5)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牵头部门:综合计划股,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工程管理股、财务股)
3.推进交通运输监管政府信息公开
推行交通运输监管公示制度。对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的超载、超限、危化品运输等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配合部门:政策法规股)
4.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展现形式等要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交通运输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三)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部门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4.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