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表

发布日期:2024-08-30 字体:【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编号抽查事项名称抽查
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
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
方式
备注
1对道路、水路运输
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四条通山县
交通运输局
从事国内水路客货运输的企业、个体户100%10-12次/年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2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及老旧运输船舶检查《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通山县
交通运输局
从事国内水路客货运输的企业、个体户100%10-12次/年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3对道路运输经营主体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通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
输业户
10%1至2次
/年
实地检查
4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的检查《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六条,《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九、第三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十二、第四十三条。
通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12%1至2次
/年
实地检查
5网约车平台公司检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通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城区网约车平台公司25%1次
/年
实地检查
6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
通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机动车维
修企业
8%1至2次
/年
实地检查
7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四十四条、条四十五条。通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机构
8%1至2次
/年
实地检查
8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检查《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通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管工作10%1至2次
/年
实地检查
9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通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60%1次
/年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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