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布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征求《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意见的函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求,现就《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立法联系点。
附件:1.《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
2.关于《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2024年4月1日
通讯地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406办公室
联系人:沈雨欣
联系电话:0715-2362745
电子邮箱:tshjzh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