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立法联系点。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案)》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2023年11月2日
通讯地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406办公室
联 系 人:沈雨欣
联系电话:0715-2362745
电子邮箱:tshjzh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