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

来源:通山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5-12 字体:【

机构名称:通山县公安局

机构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75号

机构电话:0715-2364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14:30-17:30

负责人姓名:刘畅

机构职能:

  (一)拟定公安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刑事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县的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防控、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开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收集全县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负责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协助纪委监委部门执行留置场所看护任务。

(十一)负责到本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推动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与应用。

(十三)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等警务保障措施,参与拟定全县公安机关经费标准,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本县停留居留有关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与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方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牵头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五)拟定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与行业公安机关的警务协作工作。按规定承担公安应急抢险救援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机构3个:政工室、警务保障室、信访室;

(二)执法勤务机构13个: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法制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反恐怖和巡特警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禁毒大队、政务服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三)直属机构2个:看守所、拘留所

(四)派出机构13:通羊派出所、大路派出所、黄沙铺派出所、九宫山派出所、南林桥派出所、慈口派出所、大畈派出所、厦铺派出所、杨芳林派出所、闯王派出所、洪港派出所、燕厦派出所、九宫山风景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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