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县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25〕27号)、《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责任分工的通知》(鄂发改公管〔2025〕278号)、《咸宁市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咸政办发[2026]10号)、《通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政办发〔2026〕9号)要求,进一步理顺全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理清责任链条,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质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监督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局负责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全县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规范和管理招标投标主体行为;配合市发改委开展省评标专家库咸宁区域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投诉举报,并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等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招标投标”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原则上不得直接履行所监管项目招标人职责。
(三)县财政局负责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县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移送的企业出借营业执照、虚假认证、价格违法等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县国资局负责对所管理国有企业招标人履职情况实施监督;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犯罪行为。
(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发布、场所设施、专家抽取、档案查询等服务;负责交易现场见证管理,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新增行业领域尚未作出分工的,原则上应根据工程分类,由该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招标投标监管活动存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没有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或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形的,其行政监管工作由县发改局负责。
二、监督对象和内容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主体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履约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各单位是否履行法定义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提升一体化监管能力,强化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完善全链条监管。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本行业本领域的监管方式、程序及监管职责边界,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监管联系方式。
(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职务违法行为的,应当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行政执法的,要严格按照《湖北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
附件:1.通山县招标投标领域县级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2.通山县县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8日
附件1
通山县招标投标领域县级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范围 | 行政监督 部门 |
1 | 房屋建筑工程 | 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关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设施工程等 | 县住建局 |
2 | 市政公用工程 |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等 | 县住建局 |
3 | 公路工程 | 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及环保、其他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 | 县交通运输局 |
4 | 水运工程 | 港口工程、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及其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 | 县交通运输局 |
5 | 水利工程 | 水库工程、引水工程、堤防工程、分蓄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大中型灌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水力发电工程等 | 县水利和湖泊局 |
6 | 自然资源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防治工程 | 县资规局 |
7 | 生态环境工程 |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支持的建设工程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
8 | 能源工程 | 煤炭的开采、石油、天然气的长输管道运输,电力生产和输送(不含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不含农村能源)、能源转换与储存项目等 | 县发改局 |
9 | 林草工程 |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林草种苗建设等 | 县林业局 |
10 | 农业农村工程 | 农田建设工程等 | 县农业农村局 |
11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播电视制播工程、传输覆盖工程、监管监测工程、融媒体、应急广播等的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 | 县文旅局 |
12 | 市政公用工程 | 园林绿化工程 | 县城管局 |
附件2
通山县县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编号 | 行政监督部门 | 监督、受理投诉 举报范围 | 投诉举报 受理电话 | 投诉举报受理邮箱 | 投诉举报信息寄送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县住建局 | 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 0715-2362800 | 2069015343@qq.com | 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67号 | 15872079177 |
2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级公路工程 县级水运工程 | 0715-2360011 | 2308795380@qq.com | 通山县九宫大道313号 | 0715-2360011 |
3 | 县水利和湖泊局 | 县级水利工程 | 0715-2395484 | 1805123762@qq.com | 通山县大路乡犀港花园路水利局 | 0715-2395484 |
4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级自然资源工程 | 0715-2364698 | 1068257165@qq.com | 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63号 | 0715-2364698 |
5 | 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分局 | 由县级项目法人负责实施的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的生态环境工程 | 0715-2362745 | 885611671@qq.com | 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78号402办公室 | 0715-2362745 |
6 | 县林业局 | 县级林草工程 | 0715-2394464 | 2548435494@qq.com | 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51号 | 0715-2394464 |
7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田建设工程 | 0715-2394498 | 1738645230@qq.com | 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267号 | 0715-2394498 |
8 | 县文旅局 | 广播电视工程 | 0715-2395168 | 2337081886@qq.com | 通山县文体中心一楼 | 0715-2395168 |
9 | 县发改局 | 能源工程 | 0715-2363770 | 37554903.@qq.com | 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92号 | 0715-2363700 |
10 | 县发改局 | 指导与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0715-2365162 | Ggzyjgg123.@163.com | 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92号 | 0715-2355162 |
11 | 县城管局 | 园林绿化工程 | 0715-2362179 | 31237909@qq.com | 通山县九宫大道402号 | 0715-2362179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