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通山县井湾中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根据通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井湾中路建设等3个项目的批复》(通政投办函〔2023〕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309-421224-04-01-797813)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山县井湾中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通羊镇井湾。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通山县井湾中路建设项目全长1900米,红线宽22米,道路设计时速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610.64万元,其中工程费3733.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35.35万元,预备费341.5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
请据此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