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文体中心大剧院演艺剧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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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山县文体中心大剧院演艺剧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通山县文体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通山县文体中心大剧院演艺剧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了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406-421224-04-03-305714)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文体中心。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剧院音响系统1套、剧院灯光系统1套、大屏显示系统1套、剧院舞台机械1套、剧院特效设备及相关设施。

三、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

四、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519.95万元,其中工程费2186.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3.93万元,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时间为5个月。

六、有关要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批复意见迅速组织施工,并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制”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综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通山县文体中心大剧院演艺剧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0日


通山县文体中心大剧院演艺剧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一

工程费用

2186.02

1

剧院音响系统

936.58

2

剧院灯光系统

260.94

3

大屏显示系统

765.38

4

剧院舞台机械设备

90.68

5

剧院特效设备

132.44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

213.93

三

预备费

120.00

四

总投资

25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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