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7 字体:【

关于《通山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通山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shan.gov.cn/)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月27日 

通讯地址: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价费股办公室

联系人:程皓琳

联系电话:0715-2363716

邮箱:344117567@qq.com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7日



通山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县城管局和各乡镇报来《关于请求核定我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请示》,为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改革,根据《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鄂发改规[2021]2号),经过价格调查,制定我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乡镇向集镇居民、单位、经营场所及门店、摊点(无门店)等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计价单位及减免规定详见附表。

  二、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

  三、请各乡镇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支付垃圾清扫清运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二年。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通山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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