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政府采购全面实施四方评价

发布日期:2024-11-14 字体:【

通山县政府采购全面实施四方评价

2024年,通山县依托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全面实施四方评价改革创建工作,采用线上互评方式,实行”一项目一评价“,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大提升。

四方评价改革创建工作评价对象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共计142项评价指标,主要采用互评方式,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类主体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分类开展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进行评价。评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汇总评价结果,根据结果实行分类监管,实现了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评价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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