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03号提案
会办工作的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03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2015年4月,为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省财政厅农村综改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各县(市、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以整治农民生活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实现村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2015年至今,我县先后在大路乡山口村、闯王镇坳坪村、厦铺镇桥口村等25个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2020年前,省财政厅拨付每个试点村奖补资金200万元, 2020年后,省财政厅拨付每个试点村奖补资金300万元,县财政对每个试点村配套资金100万元,同时统筹整合其他财政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美丽乡村。2017至2021年,每年经省财政厅验收组验收,先后有大路乡新桥冯村、大畈镇长滩村、南林桥镇石门村、闯王镇坳坪村、厦铺镇桥口村、慈口乡大竹村、九宫山镇程许村、杨芳林乡高桥头村等8个村被确定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典型示范村。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突出,综合验收成绩一直稳居全省县(市、区)前20名,位于第一梯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总结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认真抓好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的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试点村指标,力争有更多的村能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感谢夏敏聪委员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