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为了表彰邓涛同志在危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止行凶的行为,弘扬社会正气,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追授邓涛同志“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20000元。
同时,市政法委号召全市广大干群向邓涛同志学习临危不惧、舍身忘我,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斗争的见义勇为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推进平安和谐咸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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