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树别乱砍!通山一男子擅自砍伐行道树被立案查处

来源:通山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3-09-30 字体:【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 唐尚伟 实习生 袁诚)近日,县城管局对我县滨河路至康国际酒店旁的一起擅自修剪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9月24日晚上六时许,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滨河路段时,在至康国际酒店旁发现有人在清理满地的树枝,旁边的大树则差点被“剃”成光杆。

据悉,焦某因个人房屋外墙需要装修,认为行道树干枝影响到了脚手架的搭建和施工,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两棵胸径为28-30cm的樟树主枝干进行了大量砍伐。

徐绍生

县城管监察大队

大队长

我们执法人员,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的第22条第三款,就进行顶额处罚。

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的规定,道路绿化带、行道树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市民应主动保绿护绿。当绿化树木影响商业经营时直接与园林主管部门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切莫自行动手修剪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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