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 王姚 实习生 徐聂 成派 通讯员 柯国强 齐丹丹)为进一步强化通羊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近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通羊城区开展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非法安装雨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视线,有严重的安全隐患……”9月11日,在老城区大桥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开展交通违法巡查,教育规劝市民要遵守交通法规。
徐建文
通山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副大队长
此次整治行动从9月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为期100天。
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通羊城区,整治的重点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乱停乱放、驾驶无牌、假牌、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安装遮阳篷、遮阳伞,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驾乘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驾乘四轮电动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开始前,县交警大队通过张贴《通羊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通告》、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整治行动期间,结合城区道路实际情况,县交警大队及时调整勤务时段,合理安排警力,紧盯主干道及周边道路,加强管控力度,增大巡逻密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成先生
市民
摩托车在街上横冲乱撞,不但自己不安全,也给他人带来危险。城市文明和城市形象要大家共同来维护,交警开展这样的交通整治,非常好。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450余人次,查获酒醉驾案件46起,涉牌涉证案件4起,违法载人案件3起;未按规定佩戴头盔3000余人,拆除摩托车遮阳棚2700顶,张贴宣传海报300张,悬挂交通安全横幅15条,发放宣传单页10000余张,劝导教育群众7000余人次。
徐建文
通山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副大队长
凡是违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重从严进行查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
警方呼吁,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配合、支持、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做文明守法的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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