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消防建设?

来源:通山县消防大队 发布日期:2021-03-15 字体:【

2021年3月4日,网名来信:我是通山籍人民,今年返乡发现我县乡村消防安全隐患极大,不愿看到美丽家乡发生不幸事件,借此平台建议相关领导引起重视。现有通山县政府办2017年9月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全县消防工作精神。我县绝大部乡村(自然村落)无任何消防专兼职队伍、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培训演习等,甚至乡村发展导致无消防取水点。望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监管到位。

2021年3月15日,通山县消防大队回复:您好!感谢您对通山县乡村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乡村消防安全工作已经依托县公安局、各驻村辅警已经建立了3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和10支志愿消防队,配备了消防车、单兵灭火装置和防护装备,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和指导,这支队伍在扑救农村初期火灾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乡村消防培训演习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宣贯工作,督促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等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消防取水点建设问题,涉及到县各部门职能,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划方案,确保工作顺利、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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