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建围墙强占道路问题的回复

来源:咸宁网 发布日期:2019-01-14 字体:【

【网民反馈】我们是通山县厦铺镇花纹村(杨坪湾)村民,此共同出入的路段是历代村民通行的历史性通道,泥土路修为水泥路也已有近10年(水泥路通过专项资金、爱心人士捐赠、村民自筹等形式建设,应归集体所有),水泥路带来的方便不言而喻,期间也从未有人提出过异议。谢光达在今年完成自家住宅建设后,于2018年7月初在建围墙的时候不顾左邻右舍的强力反对,竟然将围墙建在水泥路上,占据路面至少达60cm(图1)。多户村民对其恶劣行径十分不满,多次向村、镇进行举报及投诉,镇、村领导多次到村里做其工作,要求其限期拆除未果。2018年8月2日上午,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违建的围墙强行进行拆除。违建围墙被拆除后,谢光达重新紧靠水泥路边起了围墙,此事暂时得以平息。8月25日下午,谢光达及其女儿、女婿三人再次砌墙侵占水泥路,此次占据路面更为严重,几乎将整个2米多宽的水泥路面侵占,仅留了一条很窄的羊肠小路(图2),严重影响村民的通行。9月4日上午,镇、村组织全村党员现场观看论理,大家气愤地推倒并清除了围墙。下午,谢光达等三人狂妄至极再次围堵路面(图3)。9月5日,还对9月4日推倒清除围墙的群众进行人身伤害报复,至今近半年,原本汽车可以通行的路面,目前仅供人行,电瓶车摩托车都无法通行,更不用说汽车通行,夜间行走也极易发生危险。当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大快人心,“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其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恶劣行径令人发指。我们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依法处置,早日疏通道路。 

【通山县政府办  回复】一、基本情况。2018年7月,厦铺镇花纹村(杨坪湾)13组村民谢光达在入户道路上建围墙,周边村民向镇、村反映相关问题后,厦铺镇立即组织镇国土、城建部门和花纹村委会向谢光达宣传相关政策,并要求其自行拆除。2018年8月2日,厦铺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围墙进行拆除。8月25日,谢光达等人再次在入户道路中间用红砖砌了两尺高的围墙,严重影响村民出行。2018年9月4日,经厦铺镇组织,花纹村部分村民代表和党员开会议定,对谢光达所建的围墙进行拆除(部分地方有一层红砖),道路可以通行。此后,由于村“两委”换届,村民反映的问题拟于村“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进一步处理。二、办理情况。2018年12月19日,贵办转发的网民投诉收悉后,县政府立即安排厦铺镇就相关问题进一步处理。厦铺镇、花纹村两级组织多次上门向谢光达及其家人宣传相关政策,劝导其立即清理路面砖墙;同时,厦铺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谢光达占路问题。2019年1月3日,厦铺镇组织相关部门,对余下砖墙进行了彻底清理。目前,道路已经恢复通行。

  • |
  • |
./t20190307_1609331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