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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来源:通山县 时间:2019-05-17

1981年1月,在通山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通山县人大常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6人和委员9人组成。

1981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置秘书、调研、法制三个科。1985年,县人大常委会改设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代表工作四个委员会。1994年3月增设农村工作委员会,1995年7月增设秘书科、综合科、信访联络科。

2003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变更为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2011年2月21日,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依法设定为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7个工作委员会(在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加挂预算工作委员会的牌子);办公室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简称备案审查科)。

2016年12月8日,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产生了县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加挂研究室的牌子)